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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价暴涨!中央发话:砂石涨价超出约定幅度 ,风险皆由业主一力承担!

作者:  浏览量:2002  发布时间:2019-05-21 14:38:16  

砂价暴涨!中央发话:砂石涨价超出约定幅度 ,风险皆由业主一力承担!

中国水泥网 今天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发包建设单位承担主要材料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风险。

自环保风暴以来,部分地区建筑市场砂石材料价格成倍上涨,前期并未预料到涨价如此迅猛的部分承包商与业主面对超支的材料费用一筹莫展、血本无归,部分市政政府工程不允许停工,更加重了承包商的负担,砂石价格的频繁波动也让项目签约双方胆战心惊。

安徽省六安市一承包商的遭遇为例,其承建的均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清单中各类材料计价是依据六安市市区信息价计价编制为准,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中标后材料价格不予调整,但是工程开工后因政府宏观调控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钢筋、混凝土、河砂、碎石、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均涨幅巨大。

承包商在材料飞涨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停工申请报告,但没有获准,只能在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继续施工直至工程竣工交付。

一时间,呼吁规定“调差价”的声音四起,部分省份也已经发文,要求即使没有对材料涨价进行规定,超出一定幅度的涨幅也应进行合理分担,控制建筑材料价格风险,但部分地区仍未出台相应政策,让建筑商不堪重负。

另外,除了安徽省六安市砂石价格暴涨外,其他省市皆有类似情况:

安徽省舒城县:随着全国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大,各地纷纷关停了采石场、采砂厂等建材企业,砂石供不应求。砂石材料的稀缺也进一步导致了价格高涨,从2013年的30-40元/吨上涨到目前的近200元/吨。稀缺的砂石资源、暴涨的砂石价格,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为此,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政协委员联络组、杜舒生、梅申勇联合提出重点提案68号:关于加强砂石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整治砂石市场乱象,保障舒城县自用砂石供应的建议(并案)。

另外,从安徽省价格监测局获悉,近期安徽砂石价格呈高位偏强的运行态势。514,安徽河砂、江砂、山砂、石子的全省平均交易价格每吨分别为163.25元、140.75元、126.33元、109.46元。

514,混凝土(C30含税含泵送)的价格为541.63/立方米。与57相比,价格略有上涨,涨幅分别为0.93%4.55%4.12%3.3%1.11%%。与4月底价格相比,分别上涨3.98%4.55%3.41%4.11%0.69%

安徽省价格监测局分析,当前为基建施工旺季,建筑市场的砂石供应总体偏紧,而随着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推进,砂石市场需求旺盛,安徽省价格监测局预计,砂石价格将继续保持偏强的运行态势。


河南省:近期,河南省多地反映砂石、混凝土价格出现上涨,为此河南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组成调研组对郑州、新乡、济源等地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进入2019年以来,混凝土价格有所上涨,主要原因仍是原材料砂石价格上涨带动。

从郑州某混凝土公司了解到,目前混凝土价格(C30)为每立方米580元,比年初的520元上涨11.50%,比上年最高点670元降低13.40%。新乡某商砼公司现阶段所出售的混凝土均价约为每立方米500元,与年前(201812月)基本持平,但略有下降。济源4月混凝土价格为每吨480元,较上月上涨20

从调研的几个地区来看,砂石供应紧张是普遍现象。以济源为例,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护河流生态,济源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严格规范河道采砂审批管理,汛期禁止一切河道采砂行为。受此影响,济源河砂生产供不应求,价格暴涨。截止今年四月底,河砂市场中准价已达到每立方米140元,且往往是有价无货,出现“一砂难求”的局面。

据市场调查,2017年年初,济源河砂价格仅为每立方米30元,运行态势平稳。随后从2017年5月份开始,受天然砂开采限制、打击非法采砂、环保督查等政策及联合行动影响,关闭、禁采、停产整治致使河砂产能严重萎缩,市场供不应求,河砂价格开始卖方上涨,到2018年4月份一路飙升至每立方米120元,建设高速公路高标号河砂更是涨到160元。此后,济源河砂价格一直维持高位运行的态势,目前普通河砂价格上涨至每立方米140元。

6-10月份为河道传统汛期,若严格执行禁采规定,将经历五个月的河道禁采期,由此预计全省汛期建筑用砂供应将会更加紧张,价格继续处于高位将会有所攀升。

重庆市城口县:据重庆市城口县城乡建委负责人介绍,全县每年砂石的用量在500万吨左右,目前能够保障投放市场的大概只有160万吨左右。今年以来,全县相关部门拆除违规违法砂石加工场点78处,同时,对全县13处砂石加工场共计31.8万立方米的囤积砂石进行了处理;检查河道周边企业50余家次,下达沙场停业整改通知33家。河道采砂全面取缔后,供需矛盾相对突出。

此外!这些地区要求停止、管控采砂,砂石供应将受影响。

陕西紫阳县: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砂石供应,决定从56日起对全县砂石供应实行统一管控,直至830;管控期内,严禁县内外任何单位、个人从事砂石倒运销售,严禁任何车辆、船舶私自运输、倒卖砂石出境;县内所有砂石下船实行统一价格,砂石价格为100/~120/方。

江西赣州市:4月16日,江西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赣江赣州段全线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要求赣江赣州自5月1日起全线停止采砂。禁采区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任何形式的河道采砂活动。

江西吉安市: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随着《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正式出台,备受社会关注的河道砂石供应审批制度也随之尘埃落定!

万安县结合实际情况,发布公告,要求:砂石销售价格按卵石35/吨、砂60/吨执行;砂石销售必须开具县水利局统一印制的采运管理单并随车携带。

湖北黄冈市:日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发布2019年汛期河道和水库禁止采砂通告,6月1日至9月30日禁止采砂黄冈全市境内长江干流、中小河流和水库内禁止采砂活动。

砂石价格纷纷暴涨,各地政府也相继出手管理,但总的来说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依然会担心砂石中途涨价。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现,《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

建设单位承担的主要风险一般包括:

(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费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四)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这意味着,未来我国房屋与市政基建工程总包合同中风险分担或将成为必备条款,砂石材料涨价超出规定幅度,发包的建设单位需承担相应的风险!

目前,砂石等建筑材料涨价已造成很多从事建筑业施工的企业和个人举步维艰,极易形成连锁反应,材料涨价予以调整是在砂石价格波动频繁的当下维护建筑市场稳定的必由之路,希望《办法》尽快出台,推进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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